刘杰,男,1982年6月生,中共党员,四川荥经人,陕西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毕业,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;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,副教授,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、武装部)部(处)长,篮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员、田径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员、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、国家游泳救生员、户外拓展项目国家中级拓展师。承担体育教育专业、运动训练专业、休闲体育专业、体育保健专业班的专业课教学及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在各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6余篇;编写由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一部;主持市厅级项目2项,参与校级特色课程1项、校级重点课程1项、校级教改项目1项;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,参与省级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项,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。
获奖情况:
2007年获丽江市优秀团员;
2009年获中国人寿姚明杯投篮一等奖、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优秀教练员;
2010年获校级课堂教学竞赛优胜奖、校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班主任;
2011年获校级教学竞赛“三等奖”;
2013年获丽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;
2016年获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;
2022年获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。